引导基金

主要采用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跟进投资等方式,也可采用融资担保等方式;

 

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对创业投资企业选定的创业早中期项目,以及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项目进行跟进投资;

 

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参股设立的主要投资于种子期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全部出资在3年内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联系人:张吉鸣

联系电话:54325863*2112